齐河银丰公馆项目外墙保温颗粒、涂料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
2020-0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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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,拟对齐河银丰公馆外墙保温颗粒、涂料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(以下简称申请人)提出资格预审申请。

一、基本情况:

1、招标人: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

2、项目概况: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.15万平米。

3、建设地点:齐河县309国道以南,齐河黄河大桥以东。

二、招标形式:公开招标

三、招标内容及范围

1、招标范围:齐河银丰公馆外墙保温颗粒、涂料工程施工招标(拟选定两家中标单位)。

2、招标内容:银丰公馆外墙保温颗粒、涂料工程,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、加工、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等所有工作。

四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

1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2
、具有国家规定的
施工资质保温工程具备节能保温(外墙外保温)资质贰级及以上,外墙饰面工程具有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,并有一定的设计优化能力;
3
、申请人需具有外墙保温颗粒、涂料施工成功案例;
4
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;
5
、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;
6
、不允许联合体承包该项目。

五、资格预审方法:

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。

六、申请报名:

1、报名时间:2020115日至2020123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),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,下午14时至16 时。
2
、报名地点:齐河县祝阿镇望岱社区南邻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。
3
、报名材料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,请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报名:
 
1)资格预审申请函(自行编写);
 
2)上一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;
 
3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;

4)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 
5)申请人基本情况表;
 
6)产品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;
 
7)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和职业健康认证证书;

8)产品质量认证证书(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)
 
9)投标产品具备绿色建材认证证书 (如有)
 
10)财务证明: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,或银行资金证明审计报告、纳税人种类资格证明;
 
11)申请人已完成的类似供货合同业绩:已完成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、近两年业绩统计表;
 
12)申请人承诺函;(资料的真实性、投标的确定性等);
 
13)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,简单装订,
原件必须携带并现场查验,否则视为无效

七、联系方式:

招标人: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

  址:齐河县祝阿镇望岱社区南邻

联系人:武工0534-8258706   15990908055

孟工0534-8258701   157531635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