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河银丰公馆项目外门窗、百叶、格栅等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
2019-10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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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,拟对齐河银丰公馆外门窗、百叶、格栅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(以下简称申请人)提出资格预审申请。

一、基本情况:

1、招标人: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

2、项目概况: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.15万平米。

3、建设地点:齐河县309国道以南,齐河黄河大桥以东。

二、招标形式:公开招标

三、招标内容及范围:

1、本招标范围为:齐河银丰公馆项目的外门窗、百叶、格栅等工程(拟选定一家中标单位)。

2、招标内容:外门窗、百叶、格栅等,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、加工、制作、安装、调试、售后服务和保修工作工作。

四、申请人资格要求:

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
2)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《营业执照》的企业;

3)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;

4)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。

五、资格预审方法:

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。

六、申请报名:

1、报名时间:20191029日至20191106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),每日上午 9时至11 时,下午14时至16 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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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报名地点:齐河县祝阿镇望岱社区南邻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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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报名材料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,请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报名:
 
1)资格预审申请函(自行编写);
 
2)上一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;
  
3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;

4)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 
5)申请人基本情况表;
 
6)产品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;
 
7)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;
 
8)产品质量认证证书(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)
 
9)投标产品被评为国优、部优、省优的荣誉证书 (如有)
 
10)财务证明: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,或银行资金证明审计报告、纳税人种类资格证明;
 
11)申请人已完成的类似供货合同业绩:已完成合同原件和复印件、近两年业绩统计表;
 
12)申请人承诺函;(资料的真实性、投标的确定性等);
 
13)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,简单装订。

七、联系方式:

招标人: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

  址:齐河县祝阿镇望岱社区南邻

联系人:武工0534-8258706   15990908055

孟工0534-8258701   1575316357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