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河银丰公馆太阳能供货及安装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
2019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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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本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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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招标人: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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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项目概况:齐河
银丰公馆项目建筑面积10.15万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.4万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约2.75万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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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建设地点:齐河县309国道以南,齐河黄河大桥以东
二、招标形式
公开招标。
三、招标内容及范围
招标范围:齐河银丰公馆项目太阳能供货及安装。
招标内容:齐河银丰公馆太阳能热水系统深化设计、供货、施工、调试一体化的交钥匙工程。 
四、申请人资格要求
1
、具有独立的法人企业资格;
2
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必须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实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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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及业绩;
4
、所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、省、市相关部门有关要求。
5
、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。
五、资格预审方法
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。
六、品牌要求
太阳能品牌要求国内知名品牌
七、申请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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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时间:2019918日至2019926日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9001100,下午2005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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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地点:
齐河县祝阿镇望岱社区南邻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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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报名:
1)资格预审申请函(自行编写);
2)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)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;
4)申请人基本情况表;(请附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)
5)企业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6)上一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、组织机构代码、税务登记证副本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;
7)申请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:附申请人已完成的有代表性的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,并附近两年的业绩一览表;

8财务证明:近两年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,或银行资金证明审计报告,并附纳税人种类资格证明;
9)供应商如为经销代理商,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代理书;
10)申请人承诺函(承诺提供资料、证件等均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有效);
11)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,简单装订。
八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
地址: 齐河县309国道以南,齐河黄河大桥以东
报名登记联系人:苏工:0534-8258706  18668976279

          庞工:0534-8258701  15666978782